各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,做好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(国务院第 147 号令)要求,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(冀教办〔2014〕24号)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
1、我校于本学期开始启动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和定级备案工作,要求有信息系统的单位填写《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名录》,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;
2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需要备案的信息系统,统一向公安机关申报备案;
3、对于部署在学校网站群平台上的网站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对平台进行整体定级,各单位无需对该网站进行申报;
4、对于非本校 IP 地址或域名的“双非”网站和信息系统,各单位将该类网站和信息系统迁入校内统一管理,对仍维持“双非”的网站和信息系统,一旦出现安全事故,由各单位负责人承担;
5、对于长期无内容更新、无专人维护的“僵尸”网站和信息系统,请及时停止服务;由个人在校外申请的网站或信息系统,属于个人行为,禁止使用“河北经贸大学”字样及校标;
6、以上所提信息系统涵盖全校所有服务全校师生的非涉密信息系统。由上级部门下发的信息系统不在此申报范围。
二、强化安全事件应急处置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,切实加强安全管理,对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,要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事件处置反馈表。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员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工作,切实提高学校网络安全保障水平。要不断完善信息发布、审核等机制,建立安全台帐,做好痕迹管理,所有信息系统日志应保存至少 6 个月。
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名录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8日,纸质表由单位领导签字,加盖公章后交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5房间,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db@heuet.edu.cn。
联 系 人:边老师
联系电话:87655563
附件: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名录.xls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2019 年 9 月 25日